□晨報記者 李東華
  “要想打這過,留下買路財”,這一幕公然發生在浦東 S20外環線江東路道口。這一原本用於搶救、搶修車輛及時進入外環而設的專用道口,卻成為上海外環隧道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多名保安的發財道口,只要給錢,本不應通行的社會大型車輛便可通行無阻。
  令人不解的是,如此明目張膽的違規收費,竟然已存在5年之久,期間為何沒人管?錢又都進了哪些人的口袋?為此,晨報記者先後6次前往探訪。
  外環江東路口保安設卡
  何師傅是一名廂式貨車司機,接了筆浦東三岔港一廠子的活,需駕車從江心沙路榮元碼頭上外環後將貨物拉往外地。上月,何師傅在同行的指點下,得知在江東路附近有個特殊的“口子”,可直接上外環,能少跑數公里,且省時20多分鐘。而正常上外環則需從外環凌海路道口駛入,相比江東路特殊“口子”,要多跑4公里地面道路,路窄大車多,差不多要30多分鐘。”
  次日,按照同行給出的路線,何師傅從江心沙路出發,10多分鐘後便找到了江東路這個口子,但當他駕車想經此進入外環時,卻被保安攔了下來,要收10元買路錢。儘管一百個不情願,何師傅還是交了錢,在他看來算經濟賬也是划算的,因為可省下25元油費。不過,交錢後保安卻給不出任何收據。
  “每天那麼多車經過,不知道他們一天可以收多少錢。”何師傅說,尤其6點至8點高峰時段車子都是排隊通過。“這是在違法,而且大車突然從沒有指示牌的特殊口子駛入快速行駛的外環,很容易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。”
  路口禁行標誌形同虛設
  根據何師傅所說的地址,記者駕車沿外環線附近找尋一遍後,一時卻沒能找到何師傅所說的“收費口”。向興農村路邊一小店老闆打聽,老闆對保安私收“買路錢”很是清楚。“收錢這事已經是個公開的事情,大家心知肚明,也沒人管。”老闆說。記者再次詢問了兩位居民,對於有“捷徑”可上外環一事,居民均表示知道,還特意強調,“小車不收錢,大車要收。”記者隨後在居民指引下,輾轉在江東路-崇景路交匯處找到了這個特殊的“口子”。
  “口子”約8米寬,安裝有起落道桿,一名穿著淡藍色保安服的男子在值班看守。“口子”的另一側就是外環線浦東方向,離外環線隧道出口約150米,在“口子”的兩側立有明顯的行人、非機動車、機動車禁行的標誌,同時缺口的另一側立有“特殊車輛及有通行證車輛除外”的標誌。
  雖然是禁行路口,有道桿和保安把關,但全都形同虛設,其中一根道桿升至30度左右,小型車輛隨意通過。大型卡車通過時,則必須經保安許可。
  7點45分許,保安升起道桿,讓一輛道路清障車駛進外環,此時緊跟在清障車後面的紅色滬牌集卡試圖快速跟進闖關,但就在靠近道桿僅1米的位置,保安果斷放下了護欄。司機隨即搖下了車窗,面帶笑容拿出10元錢伸向車窗外,保安快步靠了過去,迅速從司機手上接過紙幣,在將紙幣放進口袋的同時,熟練地操控著遙控器,道桿幾乎同時升起,司機隨即駕車通過“口子”進入外環。
  在隨後短短1分鐘里,又有3輛大型卡車經此進入外環,2輛大型卡車由外環藉此進入江東路,每個司機與保安都心領神會,車子一靠近“口子”就主動掏錢,保安立即放行。不過,記者註意到,保安的收費標準並非統一,有些是10元,有些是5元。
  10名司機8人交錢“借道”
  為何明知道保安收費不合理,司機們仍願自掏“買路錢”?帶著疑問,記者對附近的道路環境進行了走訪。江東路崇景路地處外高橋港區,周邊有著多個大型廠區及港口,還有多家大型物流公司,每天聚集大量大型車輛。而離此最近的外環線入口是凌海路上匝口,離該“口子”約3公里,且道路較窄。
  記者來到凌海路外環上匝口,發現不僅上匝口聚集大量大型卡車排隊上外環,連附近數百米路段均異常擁堵。
  附近一家物流公司司機何師傅向記者介紹,他在此進進出出已有5年多,具體什麼時候開始有人收錢已記不清了,印象中一直都是這樣,有時他一天來回四五趟,保安也眼熟了,每次他都只付5元。“如果到凌海路上外環,油費可能還不止5元錢,且凌海路每時每刻都在堵,所以也願意花這個錢。”
  沿途記者先後與10名卡車司機進行了交流,有8人表示曾付過“買路錢”,還有兩人幾乎每天都從江東路上外環。其中一名河南籍司機還稱,第一次被保安攔下要收錢時,他還跟對方吵了一架,認為私自收費是非法行為,也向相關部門投訴過,但也沒見有效果。
  司機欲沖卡,保安擋車前
  保安值勤時,偶爾也會出現“關門”不及時的情況,有的大車便趁機“偷溜”。記者曾在現場看到,兩輛警車進入江東路並駛遠後,一輛藍色半掛車看到道桿升起,司機踩著油門就想趁機進入外環。保安回過神時,車頭已過了道桿位置,眼見無法降下道桿,只見保安兩個大跨步,直接站到了半掛車的車前,司機一個急剎,車子停下時車頭離保安的身體已不足30釐米。接下來司機與保安開始互罵。僅半分種左右,路口兩側積壓的車輛就超過了7輛。最終還是半掛車司機做出了讓步,將車輛退回。
  [記者調查]
  保安能收多少“買路費” 20分鐘18車次付“買路錢”
  8點整,寬約4米的江東路上已是車來車往,非常熱鬧,大型卡車更是一輛接著一輛,而最忙碌的身影就是在車流中來回穿梭的保安,偶爾想停下來喝口水也是匆匆忙忙。
  附近路人介紹,上午該時段是大型車輛出行的高峰期,那麼在這個高峰期間,保安到底可以收到多少“買路費”?對此,記者詳細觀察了20分鐘。
  在8點10分至8點30分共20分鐘時間內,有14輛大型卡車付錢通過進入外環,4輛付錢由外環進入江東路,其中記者能清楚看到司機支付金額面值為10元的就有10車次,面值為5元的有3車次;按18車次算,在這短短的20分鐘時間里,保安收進的“買路錢”至少140元。
  這段20分鐘的觀察也證實了何師傅的說法,保安對於所收取的“買路費”未給出任何收據或發票。
  “口子”的一旁建有一個簡易崗亭,崗亭外部並未見到有標明的使用單位名字,保安在忙碌一段時間後,會偷閑進入崗亭,在吸口煙喝口水之餘,還不忘對口袋里的紙幣進行清點疊放整齊。
  為何能夠長期存在 保安時刻警惕,與民警玩捉迷藏
  暗訪過程中,記者註意到保安一直保持著高度警惕。離該“口子”不遠處就是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,時不時就會有警車經此路過,而每當有警車出現時,保安均會停止收費的行為,或等警車離開後再次行動。
  8點40分許,浦東新區分局一輛值勤警車突然來到現場,靠右停車後,民警下車快步走向這名保安,邊走還邊向保安提出質問:“你敢私自收費?”此時保安反應也十分迅速,急忙伸出兩手,笑著稱“沒有,沒有。”
  隨即,該名保安儼然一副交通協管員的形象,開始指揮路口交通,接下來民警在場的10分鐘內,收費活動完全停止,並且阻止了所有大型車輛從此處進入外環。
  一旦有陌生人靠近“口子”,保安同樣疑心重重。記者曾多次以路人的身份走到崗亭位置,試圖更近距離觀察,但這時,保安都會直接叫停要過往的大車,許多司機無奈只能繞道離開。
  僅個別保安行為嗎4名保安均收錢,每人或月入5000元
  保安敢於私自收錢,這是個人行為還是普遍現象?為了更準確地瞭解實情,在連續兩周的時間里,記者先後6次來到江東路進行探訪。6次探訪,記者分別在早上6點至9點,上午10點至11點,下午2點至6點,晚上8點至9點,四個時段進行觀察。
  結果發現,無論是晴天,還是颳風下雨,保安都“堅守崗位”,嚴格執行著“小車任意過,大車收小費”原則。其間,記者先後看到4名保安收取“買路錢”。
  早上6點至9點是卡車進入外環的高峰期,記者在觀察過程中計算,每小時保安可基本收得20車次的“買路錢”,上下午平均每小時也有6至10車次。除去晚上9點至第二天早上6點的時段,按最低的收費標準,及最少的車次計算。每天該“口子”產生的“買路費”最低為:20×5×3+6×5×15=750元。一個月按30天算,每月可得22500元,4人平分,每人也可得5000餘元。
  [對話保安]
  “碰到大車就收點,隨便司機給”
  在其中一次探訪過程中,記者以等人為藉口,與當天值班的保安進行了短時間對話,該保安向記者透露了收買路錢的內幕。
  記者:你們這活也挺辛苦的,收入應該挺高吧?
  保安:(笑了笑,拒絕了記者遞過去的煙)我們拿的是上海最低標準的工資,每個月2000塊錢左右,每天兩班倒,做一休一,天天在這裡吸尾氣,你說辛苦不辛苦。
  記者:為什麼小車不收錢,大車要交10元,這是誰定下的規矩?
  保安:這個口子本來只能通行特殊車輛,為方便附近居民,現在小車也讓過了,不收錢,碰到大車我們就收點,按我們私下的規定應該統一都收10元的,但有時候一些車子進進出出幾趟,那給5塊也可以了,隨便司機給,我們也不主動問。
  記者:你們屬於哪家公司?這算不算是公司默許的“補貼”?
  保安:我們屬中心的(上海外環隧道管理中心)。
  記者:收費的收入比工資高吧?
  保安:(看了看記者,並笑了笑,選擇了沉默)
  [公司回應]
  私收費難抓證據
  該道口難以管理
  此“口子”為何存在?保安私自收費的現象已存在了多久?為何沒人管?正對著該路口約20米遠就是上海外環隧道公司的辦公大樓,在大門口處掛著“上海外環隧道建設發展有限公司”和“上海復興隧道建設發展有限公司”兩塊牌子,大門口的監控探頭正對著保安收錢的“口子”。當記者表明身份後,一名外環隧道管理中心的李經理接待了記者。
  李經理介紹,該缺口是在外環隧道建設之初就已留下,有著“特殊”功能,已有十年左右時間。當初是考慮方便如發生事故等特殊情況下,搶救、搶修車輛可及時進入外環。
  “雖然現在這個口子是歸到我們來管,但我們接手的時間不長,才幾個月時間。”李經理堅稱,自己不知道保安在私自收費,而且強調如果發現保安有私自收費的行為,發現一個開除一個。
  李經理還稱,我們是公司運作,不可能允許私自收費這種行為的存在,但如果是保安私下偷偷收費的,公司要抓證據也挺難。
  此後,李經理還講述了接手管理該“口子”後,矛盾重重,認為是相關的執法部門無作為,才造成瞭如今的局面。“路口牌子都豎得很清楚,但根本就不可能嚴禁得了普通車輛進出,我們也曾想嚴格管理起來,為此我們的保安被打過,護欄也不知道被撞壞了多少。”李經理表示,私收費的情況公司會進行調查,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能找出合理的方案解決該口子的車輛進出問題。
  [律師看法]
  收費須經審批
  私收屬於違法
  保安私自收取“買路費”的行為在法律上該如何認定?上海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賀強律師介紹,根據我國公路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,公路收費必須經過交通部門的審批,經物價部門的核費。“許可和收費權都屬於特定部門,收費標準也有嚴格規定,收費時應使用財政部門印製的收費專用收據,根本不允許有人私下收費,像類似外環線上的私收行為,屬於違法。”
  針對江東路保安收“買路錢”的情況,賀強稱,該行為嚴重影響了上海的形象,外高橋地區人流量大,全國各地司機都有,而且保安是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,很容易被認為是公司行為。相關部門應該及時阻止。
  賀強同時還指出,城市道路的相關費用收入,納入財政專戶儲存管理,由公安、市政部門用於城市市政建設、道路管理和養護維修,具體分成由市政府確定。如果該行為不是保安行為,而是公司默許的,那涉事公司在未獲批的情況下擅自收費也涉嫌違法。  (原標題:外環一特殊車輛通行口成保安“發財道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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